顺昌法院生态庭张夏兰 张夏兰同志于年3月公务员考录到顺昌法院工作,曾在政治处、交通巡回法庭、民二庭、速裁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工作,先后担任过该院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现任该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县妇联挂职副主席。在法院工作十一年来,她始终告诫自己无论是在哪个岗位,都要脚踏实地、忠诚担当,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不忘司法为民初心。 实干笃行任重道远更须求索不止 年3月,她从后勤部门调至审判业务庭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她给自己定下了“勤于沟通、依法审判”的八字工作方针,主动加强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耐心细致地和当事人摆事实、讲法理、道人情,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年6月,她刚到审判业务岗位不到三个月,在办理一起多年未化解信访案件过程中,因上访人情绪激动,多次在省市县多个部门信访,同时还在各种网站上发布不满的言论。为妥善化解上访人的负面情绪,她仔细研究案情,分析法律关系,在做好充分准备后,多次与上访人电话沟通、约谈见面,并抓住案件的关键点,把法律关系向上访人讲透彻、讲明白,分析利弊,告知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访反映的问题。上访人最终被她诚恳的态度所感动,放下戒备心理,当即表示不再信访,最终写下息访承诺书。 年3月,她到生态环境审判庭工作,主要负责处理林业、土地、房产等涉资源类案件的审理。林业案件相对于传统民商事案件来说虽然量小,但解决的却是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林田问题,涉及历史、政策、民风民俗、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往往一个案件就要多次调解、多次找有关部门协调、多次到现场勘查,因此,上山、下乡也就成了她的“家常便饭”。面对新领域、新问题,她对自己说:“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所以,不管多小的案件,只要是林业、土地纠纷,她都争取到实地勘察,现场调解;不管当事人的诉求是否证据充分,她都尽量在开庭前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为更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刚柔并济依法办案也要熨帖民心 生态庭除了有民事、行政案件,还有刑事案件。她深知案件判决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将人文关怀合理运用到案件中,使得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对于破坏生态资源类的犯罪分子,她敢于出重拳,但与此同时,对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的被告人,她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处罚。法律是刚性的、严肃的,但司法的过程应该是温暖的、充满人情味的。让冰冷的法律有温度,赋刻板的法条以思想,严有度,宽有边,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这也是她法官职业生涯的追求。 年8月,在她主审一起顺昌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被告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自留山中的阔叶树全部砍伐。经鉴定,该山场为国家三级生态公益林,被砍伐的阔叶树达株,立木蓄积量为64立方米。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被告人在一年内复绿补种,并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4.77万元及鉴定费等。经过调查,被告人蔡某有的妻子罹患宫颈癌症刚去世,他自己又身患重病,带着聋哑的弟弟,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不幸遭遇,他将集体分配的阔叶林改种杉木,用以维持支离破碎的家庭。不曾想,这一念之差却逾越了法律的红线!罚金、赔偿金、鉴定费合计近20万元,被告人的行为将使他的不幸变得更不幸。张夏兰同志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为使被破坏的林地尽快复绿补种,减少生态功能损失,最终依法判决二被告人缓刑,并要求其一年内在林业局的指导下复绿补种,同时赔偿民事损失。宣判后,二被告人认罪服判,并积极对山场进行了补种和管护。 守正创新以绿为底注入司法动力 习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作为生态庭庭长,如何将习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到审判工作中也是她一直思考的问题。年,我县“森林生态银行”的工作成为全省亮点,此时,她便萌生了将司法审判工作主动对接“森林生态银行”的想法。年,她积极与县国有林场负责人沟通,与林业局合作签订《服务与保障“森林生态银行”健康发展备忘录》,提出“联络沟通、联动调解、联袂服务、联合调研”的“四联”方案,为我县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年,我县“森林生态银行”推出“一元碳汇”项目,全国率先帮助贫困林农及村集体将其所有的林地产生的碳汇通过网络进行出售。她意识到“生态司法+碳汇”必将又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篇章,为此,她多次向领导求证、向专家学者咨询,最终在全国首次尝试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的方式获得司法从宽处理。该案的判决,引发了全国媒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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