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在小白梨家中 国投房产店面租赁权拍卖会现场 开始竞拍后… 注意! 这样的行为! 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案件详情 年11月30日,由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顺昌首例利用国投房产店面租赁权拍卖敲诈勒索案在顺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被告人杨某某等四人经共谋,报名参加国投房产店面租赁权拍卖会,杨某某等四人以哄抬竞价为要挟,以放弃竞拍为条件,向原承租户等竞买人索要人民币元至元不等的“茶水费”。被害人为避免竞价被恶意哄抬,被迫向杨某某等人交付钱款,未给“茶水费”的原租户被举牌哄抬竞价。案发当日,杨某某等四人从被害人处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元。 最终,法院认定四名被告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四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八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一万至一万五千元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通过对此类犯罪的打击,有力震慑招投标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试图钻空子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对规范市场秩序、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具有重要意义。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哄抬竞价索要“茶水费”?判刑!》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nchangzx.com/scxtq/128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