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3/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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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和推行‘两书’制度,充分发挥‘两书’制度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切实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未检工作中落实落地,年第一季度不捕率、不起诉率指标被省院通报表扬,前三季度核心数据位居全市第一。”提起“两书”制度带来的成效,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业务条线负责人魏欢这样说道。

在司法实践中,“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的传统观念影响深远,然而这种传统的办案观念已经不适应新时代未检工作发展需要。未检工作的原则之一是“双向保护”,这就要求干警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为此,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不起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社会调查适用率作为衡量未检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重要指标,促进干警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通过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认罪认罚和社会危害性情节,严格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转变“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羁押惩罚”“以捕代侦”的办案观念,并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不捕率、不起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从年的50%、58%、27%上升到年的%、%、40%。

“少捕慎诉慎押”的“应用尽用”并不意味着“随意适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要严把案件质量关。

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办案的质量要求作为“两书”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从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以及主动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正向激励,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办案时,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犯罪动机、原因、行为、后果、认罪认罚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犯罪程度,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精准量刑,同时注重把握好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尺度,对于不符合不起诉条件,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是未检工作的宗旨,但以往有的干警存在就案办案的问题。为改变这一状况,顺昌县人民检察院从开展未成年督促监护令工作、安排涉罪未成年人进入观护帮教基地、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等方面进行考核,全面增强办案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帮教积极性。

自“两书”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创建“灵雨暖阳”未检团队,成立全市检察机关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共发出《督促监护令》1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次、心理疏导14次,精准帮教7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学校和社会。

“年以来,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和推行‘两书’制度,加强‘灵雨暖阳’未检品牌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以‘两书’制度为抓手,推动全院司法办案质效全面提升和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工作缩影。”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培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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