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关于顺昌县年“清明”期间开放临时停车场的公告

为保障“清明”期间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缓解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顺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富金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启用12处公共场地及4处停车场在“清明”期间向社会小型汽车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及临时停车地点

(一)年4月2日0时起至4月5日24时止:

序号

道路名称(路段范围)

停车位(约)

停车方式

1

法院、检察院门口弧形路段

20部

内侧

2

蝶景湾大门(双溪街道办公楼左侧路段)

10部

单侧

3

看守所塔山路段(绿色饭庄前)

10部

单侧

4

实验小学下坡路段

20部

单侧

5

城北路防疫站门口至城西三角坪

双侧

6

西岗主街道路段(铁路旁主干道)

50部

单侧

7

康和园大门路段(洋坌路口加油站至康和园大门)

20部

单侧

8

体育路路段(碧桂园盘)

80部

双侧

9

汽车站圆盘路段

50部

整个区域

(二)年4月3日至4月5日:上甲陵园环城路出口路段(约部)、西郊北路路段(约部)、双龙陵园环城路路段(约50部),三处分别设置临时停车点(临时停车时间为:每日7时起至17时止)。

(三)金溪桥下停车场、城南绿荫停车场、贮木场停车场“清明”期间免费开放的时间,及市民公园地下停车场免费延长的时间,详见顺昌县富金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二、注意事项

1.请遵守交通规则,有序停放车辆。对车辆占道停放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在临时停车场停车的司机,请注意您停车的位置,不要阻挡其他车辆的通行。

2.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点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要注意卫生保洁。

3.请严格按照临时停车告示牌规定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区域停放车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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