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昌县年“清明”期间开放临时停车场的公告 为保障“清明”期间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缓解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顺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县富金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启用12处公共场地及4处停车场在“清明”期间向社会小型汽车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及临时停车地点 (一)年4月2日0时起至4月5日24时止:序号 道路名称(路段范围) 停车位(约) 停车方式 1 法院、检察院门口弧形路段 20部 内侧 2 蝶景湾大门(双溪街道办公楼左侧路段) 10部 单侧 3 看守所塔山路段(绿色饭庄前) 10部 单侧 4 实验小学下坡路段 20部 单侧 5 城北路防疫站门口至城西三角坪 部 双侧 6 西岗主街道路段(铁路旁主干道) 50部 单侧 7 康和园大门路段(洋坌路口加油站至康和园大门) 20部 单侧 8 体育路路段(碧桂园盘) 80部 双侧 9 汽车站圆盘路段 50部 整个区域 (二)年4月3日至4月5日:上甲陵园环城路出口路段(约部)、西郊北路路段(约部)、双龙陵园环城路路段(约50部),三处分别设置临时停车点(临时停车时间为:每日7时起至17时止)。 (三)金溪桥下停车场、城南绿荫停车场、贮木场停车场“清明”期间免费开放的时间,及市民公园地下停车场免费延长的时间,详见顺昌县富金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二、注意事项 1.请遵守交通规则,有序停放车辆。对车辆占道停放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在临时停车场停车的司机,请注意您停车的位置,不要阻挡其他车辆的通行。 2.驾驶人应当关好车辆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临时停车点不负责车上物品看管,要注意卫生保洁。 3.请严格按照临时停车告示牌规定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区域停放车辆。 特此通告! 顺昌县城市管理局顺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顺昌县富金国有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年3月29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nchangzx.com/scxzf/99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