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创新“一元碳汇”项目 年,福建省顺昌县依托县国有林场创立并编制完成《“一元碳汇”项目方法学》,在全国首创“一元碳汇”试点项目,盘活了林业生态资源,创新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有效破解了当前碳市场集体和个人的林地林木难以参与碳汇项目实施及交易的问题。年3月12日植树节这天,“一元碳汇” 一、实现瓶颈突破,创新试点项目 顺昌县依托县国有林场碳汇技术服务团队,创编《“一元碳汇”项目方法学》,作为对目前的碳汇方法学及CCER、FFCER等相关规则的补充和探索,在全国首创“一元碳汇”试点项目。项目从脱贫村、脱贫户的碳汇林开发破题,将碳汇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碳汇量,通过 二、满足“零碳”需求,助力乡村振兴 “一元碳汇” 年4月15日,顺昌县信用联社与顺昌“森林生态银行”联合推出专属信贷产品“碳汇致富贷”,将脱贫村、脱贫户拥有的“一元碳汇”收益权通过“森林生态银行”设定质押向其发放贷款,重点支持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资金问题。截至目前,共授信户,授信金额万元,其中脱贫户廖大哥授信5万元,用信5万元,扩大了生姜种植和山羊养殖规模,收入增加了,致富也更有盼头了;兴源村经济联合社授信万元,首笔用信50万元,用于兴源村食用菌大棚建设,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金融助力。 三、细化项目流程,明确职能分工 为了方便各参与方申报项目,顺昌县对项目申报流程加以细化。一是编制项目申报文件。按照《“一元碳汇”项目方法学》要求,由项目业主编制项目申报文件,包括项目信息、合规性、碳汇量计量与监测等内容。二是项目审核。项目业主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开展项目审核工作,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审核报告。三是项目初审、复审、评审。项目业主向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材料起30天内,根据项目方法学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报南平市林业局复审,在30天内完成项目复审,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四是项目公示、备案。评审合格后在南平市林业局 四、拓展“碳汇+”模式,丰富应用场景 顺昌县积极拓展“碳汇+生态司法/大型活动/旅游/金融/电力/检察”等多种模式,丰富碳中和应用场景。年3月,全国首个“碳汇+生态司法”案例在顺昌开庭,该案是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目前全市已有6个法院52位被告人认购了“一元碳汇”,通过司法案例向社会传递“保护者受益,破坏者担责”的宣传导向。年9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补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文件同意通过认购“一元碳汇”以替代履行碳汇损失赔偿责任。年12月,“一元碳汇”首次在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会参展,得到与会嘉宾和企业的高度认可,现场销售“一元碳汇”余吨5.8万余元,开启了“一元碳汇”跨境销售的新局面,取得了里程碑意义上的突破。 目前,“一元碳汇”项目已开始在南平10个县(市区)推广,实施对象也从脱贫村、脱贫户拓展至所有村集体和林农。年7月,“森林生态银行”和“一元碳汇”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福建经验’”;年11月,顺昌“森林生态银行”及“碳汇+”创新项目荣获年度“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自然守护类别”年度大奖,并入选《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案例集()》;年3月,“顺昌县创新‘一元碳汇’项目主动衔接‘双碳’目标”荣获第十一届梁希科普奖活动类大奖;年4月,“点竹成金,零碳顺昌”——竹乡碳计案例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竹藤组织联合颁发的一等奖;年4月12日,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到“森林生态银行”调研,对顺昌在全国首创“森林生态银行”并创新“一元碳汇”项目走在全国前列给予肯定。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nchangzx.com/scxzp/13799.html |